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四川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4 月 1 日,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 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川国资产权[2016]18 号《四川省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关 问题的批复》文件,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日